喺醫院離世(最常見):由駐院醫生確認死亡後,去醫院嘅死亡證件辦事處領取三份文件:死因醫學證明書(表格18)、認領遺體證明書、醫學證明書(火葬)。
喺屋企離世:末期病人生前有註冊醫生診斷、離世前14日內有醫生診治嘅話,醫生可以直接簽死因醫學證明書,唔使報死因裁判官、唔使警察介入。突然死亡/死因不明就要即刻報警——遺體會送公眾殮房由法醫檢驗,交死因裁判官跟進(呢類個案家屬唔使自己辦死亡登記,需時一至六個月)。
法例規定(第174章)自然死亡須14日內登記。去聯合辦事處一站式辦理:死亡登記+火葬申請+土葬證明書同一地方搞掂。會領到死亡登記證明書(表格12,俗稱行街紙);土葬領表格10(土葬紙),火葬之後再領火葬許可證(表格3,火葬紙)。
💡 小貼士:呢啲文件全部可以授權持牌殯儀館/長生店職員代辦,唔使樣樣自己跑。
火葬(香港約九成):經食環署火葬預訂辦事處申請爐期。骨灰可以放龕位、紀念花園或海上撒灰。政府標準龕位首20年約$2,400(引用前覆核)。
土葬:公眾墳場普通墓地六年後要撿骨(執骨)再火化或遷葬;私營墳場(例如天主教墳場)先有永久墓地。
綠色殯葬(免費):紀念花園撒灰或海上撒灰完全免費,食環署有「綠色殯葬中央登記名冊」可以生前登記心願。
「殯儀館」自己有靈堂;「長生店」冇自己禮堂,會租殯儀館場地。兩者都係持牌殮葬商,都可以一條龍代辦文件、儀式、火化預訂。
館出 vs 院出:「館出」喺殯儀館設靈守夜一晚、翌日大殮出殯——傳統做法;「院出」唔設靈,喺殮房直接出殯去火葬場,簡約、費用平好多。唔一定要守夜,按家庭意願同預算揀就得。
文件齊、死因冇可疑、爐期唔緊張嘅話,由離世到出殯一般約兩星期。訂好禮堂同爐期後,按先人宗教揀儀式、通知親友。
宗教儀式一覽:道教(喃嘸師傅打齋)、佛教(法師誦經,不主張燒紙)、基督教(安息禮拜)、天主教(殯葬彌撒)。四種都適合送花籃/花牌,但輓詞要跟宗教:基督教/天主教用「主懷安息」「息勞歸主」;道教/佛教用「福壽全歸」「音容宛在」「駕鶴西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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💡 花籃最好喺設靈當日下午前送到殯儀館——話低先人名諱同禮堂號,我哋直接送上禮堂。
傳統館出流程:守夜設靈(頭一晚)→ 翌日大殮(瞻仰遺容、封棺)→ 辭靈出殯 → 火葬場/墳場,全程約3至5小時。
賓客禮儀:着黑/白/深色衫、包趾鞋。帛金用白信封(切勿用利是封),銀碼單數尾加$1(例:$101),寓意「只此一次」。家屬回贈嘅吉儀內有糖、紙巾、一蚊——糖當場食、紙巾用完即棄、一蚊散去,唔好帶返屋企。
傳統拜祭日子以逝世當日為第1日計:頭七=第7日、尾七(七七)=第49日、百日=第100日、對年=滿一週年。好多家庭會喺呢啲日子拜祭或送花。
身後行政(好多家屬唔知要做):銀行戶口一經身故即凍結,要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書(有遺囑)或遺產管理書(冇遺囑)先解凍;遺產≤$50,000且全部係銀行現金可以用簡易「確認通知書」程序。人壽保險有指定受益人就唔使等遺產承辦,直接索償;強積金可向積金局查先人戶口。民政事務總署有免費諮詢。